加纳ECTN于2023年11月1日重新实施介绍
加纳财政和经济规划部宣布,自2023年11月1日起,所有运往加纳的货物重新实施ECTN/SPN电子货物跟踪单。
据ZKTEST整理,通知的重点内容如下:
1、每份提单必须对应一份ECTN/SPN。
2、ECTN/SPN必须在装货港签发并生效,这对于加纳进口清关是强制性的。
3、任何没有有效的ECTN/SPN的货物将不会通过当地海关清关,直到罚款结清并出示有效的ECTN/SPN。
4、船公司必须在提单和货物清单中录入唯一的ECTN/SPN号码。
5、没有ECTN/SPN的货物将不会装载到船上,否则将受到船公司的罚款。
为了收到ECIN,发货人必须在装货港支付ECTN费用。
上述ECTN费用必须在货物装船时收到。不遵守这些规定的可能导致每次事件5000欧元的罚款和翻倍的ECTN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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